劉江華獲委任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梁朝政府公然蔑視民意,又添一例。
《大學》對執政者的忠言,是「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唐朝宣宗遊獵時遇到百姓聚集於祠內,問其原因,答:「縣令李君奭有異政,考滿當罷,詣府乞留,故此祈佛,冀諧所願耳。」宣宗於是順應民意,在懷州刺史出缺時,命李君奭出任。(《資治通鑑》卷二四九)宋朝仁宗在位時,樞密使夏竦累積家財鉅萬,畜養大量聲伎,自奉尤其奢侈,「世以為奸邪」;仁宗於是聽從朝議,罷免夏竦,結果「庶民歌於路,至飲酒叫號以為歡」。(《宋史.夏竦蔡襄傳》)這就是心懷百姓,順應民意的儒家之道,古人稱這類從政者為「民之父母」。
「三姓家奴」劉江華從政多年,致力摧殘香港的人權、自由、法治。二○○六年,民主派議員對侵犯人權的《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提出多項修訂,劉江華卻聲言「寸步不移,一條修訂都不能通過」,囂張嘴臉令人作嘔。二○一一年,支持《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箝制市民的創作及言論自由,激起民憤;二○一二年,又支持限制議員辭職再參選議案,剝奪市民的選舉權。香港人對劉江華的厭惡,過去從各種網上評論、改圖已可知一二。今年立法會選舉,劉江華落敗,歡慶劉江華落選的面書群組成立短短數小時,竟有近三萬名支持者。香港人的「民之所惡」,已用選票說得一清二楚。
今日梁朝政府,委任一個致力與民為敵、被市民唾棄的政棍為高官,正正是告訴市民,這個政權已走到只會拂逆民意,視市民如草芥的地步,重推「二十三條」及更多侵犯人權、自由的法案之日,相信亦不遠矣。對於一個「民之所惡好之」的政權,香港人現在不反抗,更待何時?
小雲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