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給前線警員的警示 - 黃世澤

監警會給前線警員的警示 - 黃世澤

李克強訪港期間警方為阻止示威者和記者靠近的連串鬧劇,在監警會的調查下,有十二名警員受處分,包括兩人要接受紀律聆訊。曾偉雄為了取悅北京,拿了十二名警員的升遷來犧牲。
這件事對那些熱衷在執勤時亂噴胡椒噴霧,針對示威者濫權來博取上頭賞識的前線警員,無疑是一記當頭棒喝。
其實《警察通例》第一章寫得很清楚,任何上級指令,包括效力與《警察通例》等同總部通令,都不可牴觸《警察通例》,《警察通例》本身亦不可以違反《基本法》以至任何香港法律。警員執行命令,特別像曾偉雄這類為擦北京鞋高升的高官發出命令時,必須自己獨立思考,判斷有關命令是否合法。警員應拒絕遵守違法指令,警員自行判斷後仍然堅持執行有問題指令的話,後果亦由警員本人承擔,公眾不會可憐因做錯決定而無法升遷,甚至被革職的警員。在廟佳桑拿妨礙司法公正案中,法院亦很清楚重申這個原則。
香港作為一個法治社會,警員作為公務員,他們依例行事就夠完成職責。以李克強訪港期間而言,警員責任僅限於防止恐怖分子襲擊李克強,以及令公眾在不妨礙他人前提下,對李克強作出抗議。李克強的感受如何,上級能否因這次訪問更上一層樓,公務員沒有責任去照顧。
前線警員應該知道維持政治中立的重要性,若然曾偉雄這一類人以其他方式逼警員執行違法指令,只要警員在示威等場合不濫權,做好維持政治中立的本份,傳媒亦不會坐視前線警員被政治迫害。元旦期間警員應如何執法,警員應看看這次監警會決定,作出明智的選擇。

黃世澤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