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譏諷為「陰毛日記」淫官的江西省政府原副秘書長吳志明,因職務之便收取最少4,732萬餘元(人民幣.下同),前日一審被以受賄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這名下馬貪官因色聞名網絡,此前網傳他寫性愛日記、收集百多名情婦的陰毛,以及立志要睡1,000個女人。但這些並未在判決中體現。
收集百多情婦陰毛
法院判決稱,2002年至2011年,吳志明利用其先後擔任南昌市西湖區區長、青山湖區區委書記、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長助理、南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和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或者單位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4,732萬多元。
鑑於吳主動坦白犯罪事實,且在被調查期間,提供線索,使偵查機關順利破獲其他犯罪案件,有立功表現,減輕處罰,目前涉案贓款贓物已經全部追回。死刑緩刑,網民認為是放生貪官,「緩期兩年,意思就是死不了,減減刑,取保就醫,過幾年就出來了」,「緩緩就出來了,誰還怕判刑」。
胡志明在去年被雙規後,網上瘋傳他被抓時正與兩個情婦床上激戰。還搜出若干避孕套、壯陽藥和兩本「快樂日記」,第一本記載着136名情婦的簡介,情愛次數、地點,感受,滿意度;第二本快樂日記上專門保存「快樂見證」,100多位情婦的陰毛粘在內頁上,一個情婦佔一頁。據說吳曾定奮鬥目標,2015年前至少睡1,000個女人,良家婦女至少要佔三分之一。由於同名同姓,他常被外界與今年5月退居政協的江澤民外甥、上海市前政法委書記吳志明混淆。
新華網/天涯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