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教育學院前校長張炳良今年6月離任加入政府,校方正物色新校長。由於《教院條例》列明學生校董及教職員代表不可以參與投票,學生會會長兼校董會成員黃俊邦將申請司法覆核,預計明年1月中入稟。學生會日前獲批法援,代表律師鄧偉棕表示,《教院條例》涉歧視及越權。黃俊邦指如校方加快委任過程,或考慮向法庭要求有判決前暫緩遴選程序。教院回應指,遴選委員會所有成員均可就遴選事宜及人選發表意見及參與討論,至於修例建議涉及複雜的程序,不可能於短期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