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堪罪 - 心台

難堪罪 - 心台

在一個法治日益淪落的地方,各種各樣稀奇古怪的罪名會被無緣無故地強加到公民頭上,例如「記者拍攝襲擊罪」、「示威道具阻街罪」、「身穿黑衣觀看升旗禮罪」等等。而最近,監警會發表去年副總理訪港期間警察投訴的調查報告,披露原來警方的最新發明是「難堪罪」。
去年八月警方負責副總理訪港期間的保安工作,警方內部行動命令居然寫明警員要「避免副總理難堪」。翻遍民法及刑法,都找不到令人難堪是違法行為,可見警方的行動已經超越法律,只能說警方過於心急要報效祖國而意氣用事了。筆者衷心希望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向人大常委提請釋法,解釋一下「難堪罪」的具體定義及適用範圍,此外也希望樹仁大學客座教授郝鐵川賜教,制裁「難堪罪」是否包含在中央對香港的十大權力之中,以免無辜市民因此受害。
作為法治捍衞者,警方的每一項行動必須具有法理依據。倘若警方每次行動的時候,都自我創作一些莫名其妙的罪名來限制市民的自由,那麼警方就不是法治的捍衞者,而變成專制的工具。如今,僅有掌權者才能夠獲得「難堪罪」的保護,至於其他百姓無論受到怎樣難堪的對待,都只能逆來順受。那位身穿「六四」字樣衣服而被警察抬走的男子,難道沒有因為警方的粗暴行為而覺得難堪嗎?那位向國家主席提問六四問題而被警員盤問的記者,難道沒有因為新聞專業被踐踏而覺得難堪嗎?那些一次次忍受特首謊言的市民,難道沒有因為香港核心價值被出賣而覺得難堪嗎?但警方對於這些難堪自然是不聞不問的,但掌權者打個噴嚏,他們就會覺得自己感冒。
警方不僅對掌權者的人身安全,甚至連心理感受亦妥善照料,如此無微不至的關懷定比令平民百姓妒忌。難怪根據港大最新的民意調查,在香港五大紀律部隊中,警隊的滿意度名列倒數第二。香港市民令警隊如此「難堪」,就等着懲罰的到來吧!
警權膨脹,民權萎縮,這大概是共享做中國人的尊嚴和榮耀之前所必須經歷的痛楚。

心台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