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債門檻提高

企業發債門檻提高

【本報訊】隨着企業債發行規模不斷擴大,監管部門對企業債監管亦趨嚴緊,而中國有關監管部門最新發佈的通知或會使企業發債的門檻提高。

禁公司互相擔保

國家發改委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強化企業債風險防範管理。其中,企業的資產負債率水準成為發債的一個重要考量標準,發債企業互相擔保被明確禁止。
此次通知對發債企業資產負債率、償債保障措施、企業債券擔保、信用評級、主承銷商盡職工作、城投公司資產注入等八方面進行了具體規範。
一位券商債券承銷人士稱,新規定相比以前嚴厲,券商身上的擔子重了。另比較苛刻的是,企業擔保更麻煩,不能互保。
通知明確資產負債率在65%至80%之間的發債企業,在審核工作中需對償債風險實行重點關注;對資產負債率在80%至90%之間的發債企業,原則上必須提供擔保措施。而對資產負債率超過90%的企業,不予核准發債,但實行有效的多種複合性風險防範措施的企業,可適當放寬資產負債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