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採訪案將呈特首

限制採訪案將呈特首

【粗暴踐踏】
李克強訪港期間,警方把採訪區設於遠離領導人出入之處,傳媒無法採訪,記者被警員極度仔細搜身、阻擋鏡頭,第四權被警權粗暴踐踏。監警會報告直指,警方把指定採訪區設於保安區外「理據薄弱」,其中一宗涉及不恰當安排採訪區的投訴警方認為自己「並無過錯」,但監警會要求分類為「無法證實」,警方不肯,監警會需將個案呈交特首考慮。
新城電台記者許超穎,去年8月16日於何文田黃祖棠大樓採訪時,指警方設立的採訪區太遠,無法清楚看到李克強進出;翌日晚到灣仔君悅酒店採訪時,又被警方要求離開,只准於灣仔政府大樓和瑞安中心之間的行人路「指定採訪區」採訪。她投訴指,兩次採訪警方未能安排合適的採訪區,涉疏忽職守。

採訪區位置太遠

監警會認同,君悅酒店外的指定採訪區,距離酒店較遠,雖該位置是最接近保安區,但質疑該保安區「是否必須要規劃得那麼大」。報告指,黃祖棠大樓的採訪區位於「一個使記者難於、甚至沒有可能進行其採訪工作的角度」。監警會不認同有關指控是警方所說的「並無過錯」,認為應以「無法證實」分類較審慎,惟投訴警察課拒接納意見,個案提交特首考慮。
香港記者協會曾綜合有份參與採訪李克強訪港的前線記者控訴,發現警方除嚴限記者採訪自由,更試過在白田邨偽設採訪區,令記者空等一場。香港攝影記者協會主席蕭文超批評,警方拒接納監警會意見,仍堅持限設採訪區的做法,即使提交特首考慮,但調查仍一拖再拖,反映警方無意方便傳媒採訪。報告指出警方的行動指令,是為免令政要難堪,可見警方是刻意將採訪區和示威區設於遠處。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