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ke = Kill   - 曾志豪

Like = Kill   - 曾志豪

你打開臉書,看見一段post,很有趣,click like。但如果那不是like,而是kill,你還會按下去嗎?
我們是間接的幫兇。澳洲電台的電話惡作劇,結果令一名護士自殺,她的遺書曝光,一封指責電台主持,一封則指醫院的管理層處理不當。
很明顯,自殺慘劇發生後,醫院表示完全沒有責怪該護士的講法,站不住腳。否則,護士也不會怪責醫院的管理層。
但換位思考,你是醫院管理層,你會責怪這名冒失的護士嗎?當然會,公司的前台接待,隨意的把電話接到老闆的辦公桌,你以為老闆會一笑置之?醫院管理層,出了這麼大的一件事,難道會一聲不響,不作追究?只不過無人想過,犯錯的護士會選擇輕生。
是我們太堅強?還是我們不夠敏感?
如果我們說,護士的承受能力太低,會否太不近人情?若我們真的同情護士,便要反省,下次再出現「五百港女」時,你會否手下留情,不加入嘲笑的戰團?
萬一你的嘲笑,令到五百港女嫁唔出,甚或做儍事,你便是幫兇。
同理,那些有份辱罵王菀之、嘲諷胡杏兒、起底三萬港女、派膠賜座男等等的網友,如果對方受不了壓力,你也是兇手。因為我們沒有考慮過,對方的承受能力。
或曰,名人應該食得鹹魚抵得渴,但別忘記名人也是人,阮玲玉不就是留下了「人言可畏」的遺言?更何況,那些普通的市民,連鹹魚都未見過,卻也要承受輿論攻擊而口乾舌燥,豈非更冤枉?
有人認為,由於不知道對方承受能力如此低,所以開玩笑時無想過會闖禍,不應全怪他們;有人卻說,既然不知道對方的承受能力有幾多,更不應該惡搞整蠱。
Like = Kill,視like如核彈發射,小心輕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