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是黑影、居民被抬走……去年8月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爆出多宗警察濫權的「天方夜譚」。監警會昨發表事件的最終報告,共40項指控,僅得10項證明屬實。六四男黃健被強行抬走「無法追查」,其餘大部份指控,警方均「並無過錯」或「無法證實」。事件中共12名警員須要接受訓諭、口頭警告和紀律聆訊。
記者:馬志剛 王家文 張婷婷
監警會一共處理了16宗共涉40多宗指控的投訴,繼早前公佈了中期報告後,昨發表的最終報告。最新完成的五宗投訴,僅兩宗的部份指控證明屬實。警方在觀塘麗港城強行抬走「六四Tee」男子黃健最矚目。事發當日,涉事數名隸屬要員保護組便衣警員及一名總督察,因沒表露警察身份,被投訴警察課記錄一項「疏忽職守」則證明屬實,但僅作出訓諭,不記入報告。
六四男事件「無法追查」
黃健昨直言報告是「大龍鳳」,「如果佢哋覺得真係有錯,應該向我解釋同道歉,但乜都冇」。他強調,當日遭警員強行拉走時弄傷右臂和肩膊,惟投訴警察課以他沒回應有關投訴,將個案列為「無法追查」,「警察查警察,根本就有問題」。他說至今無人因執法不當而受過任何譴責或負上責任,有關方面更放生幕後黑手,「曾偉雄完全冇負責任」。
新城電台記者許超穎投訴警方在港大黃祖棠大樓外指定採訪區,被警員搜查錢包個人物品,侵犯其私隱屬濫用職權,又未有向她解釋搜查原因是疏忽職守,兩項指控證明屬實,惟被投訴的女警僅須接受「不記入分區報告檔案內的警告」。許超穎昨以未有看過監警會報告為由,稱不方便回應。此外,有示威者投訴在君悅酒店抗議時,被警員毆打,投訴被裁定「無法證實」。
議員指應譴責警隊高層
監警會在報告中多次質疑,李克強訪港三天,警方保安區內24小時全面禁止任何示威活動,尤其李克強下榻的灣仔君悅酒店,保安圍範覆蓋很大,可能會限制市民和平示威的權利。報告指出,警方設立的指定公眾活動區,不但不能看見副總理車隊,更看不到副總理本人,「是沒有任何建設性……示威人士自然感到沮喪,因而衍生投訴」。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直言,監警會的報告首次顯示警方濫權及違反法律,認為警隊高層及保安局局長應受譴責。民陣警權關注組召集人王浩賢指,李克強訪港期間,看不到有必要及合理原因,要在保安區內完全限制市民和示威者的活動自由,且出動龐大警力,更超乎現實所需,顯然是要壓止異見聲音。
此外,監警會同時發表過去一年工作報告,過去一年共審核3,145宗個案,共涉6,239宗指控按年下跌兩成及一成三。
涉濫權警察現況
曾偉雄(警務處處長)
濫權事件︰在立法會聲稱用手擋鏡頭的警員誤以為記者是黑影
所得「處分」︰全無
歐陽照剛(時任高級警司)
濫權事件︰負責區內保安行動,涉5宗主要與封路有關投訴
所得「處分」︰投訴分別被裁定為「無法追查」、「並無過錯」等,其後更升職
五名要員保護組警員
濫權事件︰部份人未有出示警員委任證即抬走六四男黃健,並涉毆打
所得「處分」︰毆打指控「無法追查」,未有出示委任證記錄為「疏忽職守」,僅作訓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