掟學生電腦 教授守行為

掟學生電腦 教授守行為

【本報訊】中文大學法律學院一名法籍教授,不滿一名男學生於課堂上無故大笑,要求對方離開課室不果,一怒之下將男生的手提電腦丟在地上,然後強行拖對方離開課室。教授原被控刑毀及普通襲擊罪,昨獲控方撤銷控罪,惟需簽保守行為及付堂費500元,另賠償16,000元予該男生。

裁判官斥有失身份

法籍中大法律學院教授夏竹立Chaisse Julien Laurent(36歲,圖),獲准自簽1,000元守行為一年。裁判官斥責他的行為有失身份,着他身為老師,面對學生時要控制自己情緒。
案情指今年10月22日上午,被告於香港中文大學法律研究學院內授課,其間27歲男學生黃君岳於課室內忽然無故大笑,被告要求黃離開課室,但黃拒絕。被告一怒之下走到黃面前,將其手提電腦擲在地上,並捉着黃的右手臂,強行拖他離開課室。黃後來感到手臂觸痛,自行到醫院驗傷及報警。
資料顯示,夏竹立主力研究國際商業法律,曾撰寫及編輯數本相關書籍。
案件編號︰ESCC427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