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遠發展】
國務院今年9月正式批復《廣州南沙新區發展規劃》,令南沙繼上海浦東、天津濱海、重慶兩江、浙江舟山、甘肅蘭州之後,躋身成為全國六個新區之一。不過,本報電話訪問兩位長期研究珠三角發展的本港學者,均認為「南沙概念」難予厚望。
事實上,自霍英東在1987年首度提出開發南沙以來,有關南沙的規劃曾多番變遷。早在1993年,國務院已批准設立廣州南沙經濟開發區,其後在2001年廣州提出「南拓」戰略,希望在南沙「建設第二個浦東」,而在2011年,南沙被納入「十二.五規劃」,首次上升至國家戰略層面,直至今年9月的南沙新區發展規劃。不過,經過25年的「發展」,現時南沙仍「有待發展」。
最新的南沙新區發展規劃提出,要將南沙打造成為粵港澳全面合作示範區,及汽車、造船、資訊科技產業基地,發展特色金融業,而廣州市政府更提出要將南沙成為區域金融中心。
法律政策未完善
研究珠三角區域發展多年,並曾參與之前南沙規劃的理工大學中國商業中心主任陳文鴻向本報記者表示:「其實呢嗰規劃冇新意,睇唔到有乜新發展,所以習近平今次都唔需要嚟南沙打氣啦。」
陳文鴻更指,面積800平方公里的「大南沙」規劃,沒有考慮霍英東家族面積22平方公里的「小南沙」,「各有各做,係一種浪費。」他對南沙發展金融亦不表樂觀,「從來金融中心都唔會喺新區做得起,廣州市區自己都要做金融中心,點會輪到南沙。」
而專門研究珠三角區域經濟和航運發展的港大地理系主任王緝憲亦認為:「南沙要發展成為區域金融中心是無稽之談……南沙發展甚麼產業都好,就是不應該發展金融業。金融業是要講配套的,需要法律、政策支援,這些條件南沙都沒有。」
王緝憲亦不認為今次國家規劃有很大意義,「只是戴了一頂帽子而已。」他表示:「南沙由淤泥堆積而成,不適合大搞建築,更不應該發展重工業,它是珠三角的綠肺,最適合搞現代農業。」不過,王緝憲就非常看好南沙航運業發展,「那裏空間很大,土地成本低。2008年以前,南沙只是一個內貿港,現在很多遠洋業務,馬士基搬過去後,香港深圳更沒得爭。」
南沙規劃經濟政策要點
1)積極發展科技金融、航運金融等特色金融業
2)研究制定支持南沙新區發展的財稅優惠政策
3)加強粵港澳金融合作,穩妥開展金融業綜合經營、外滙管理等金融改革創新試點
4)支援港澳的金融機構,在南沙新區設立機構和開展業務
5)簡化南沙港區與葵涌碼頭船舶進出境手續
6)支持南沙新區開展土地管理改革綜合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