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鎖時裝店ESPRIT一名售貨員將iPhone放在更衣室的購物籃,再用衣物遮掩,藉此偷拍女顧客試衫。他早前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昨被判接受15個月感化令,其間需接受心理和精神輔導。
被告黃峻傑(25歲)昨穿整齊西裝,獨自到荃灣裁判法院應訊。被告中五畢業後任職售貨員,隨即加入ESPRIT,於案發後已離職。
案發今年6月22日,31歲姓鄧女事主與母親到荃灣廣場二樓的ESPRIT購物,她在被告帶領下入店內其中一間試身室試衫。試身室近門位置早已放了一籃不屬事主的衣物,事主因專注與母親商量買衫事宜,未有留意該購物籃。
搜出44段店內偷拍片
之後事主曾進出試身室3至4次,其間發現被告凝視她和該購物籃,她再入內更衣時,將籃內衣物倒出,赫然發現裏面藏有一部正在拍攝的iPhone。她立刻步出試身室質問誰是電話物主,被告突然衝前搶走電話,更試圖刪去罪證。事主立即報警,警員在被告的電話中搜出共86段短片及3萬張相,被告承認,當中44段短片和26張相,是他在2月起開始在店內偷拍得來。
案件編號:TWCC297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