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騙長官就律政司建議終審法院向人大提請釋法一事,要求外界「封嘴」別評論,說「特區政府向法庭提咗一啲觀點」,是司法程序一部份,並說不希望任何人在司法程序之外,「用言論試圖影響法官對呢件案嘅判決」。
行騙長官真是無日不歪理,無日不混淆。進入司法程序的是外傭居港權案。討論應否給外傭居港權,是對這個案件的言論干預。現在外界的言論並非指向這個案件本身,而是指向政府應不應該致信法院去干預司法。實際上,干預司法公正、「試圖影響法官對呢件案嘅判決」的,並非輿論,而是作為行政機關的政府。明明政府是干預案件司法公正的賊,現在反過來說反對政府干預、維護司法獨立的輿論是賊,賊喊捉賊無疑是行騙長官的獨擅專長。
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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