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如心830億遺產 律政司:須用於慈善

龔如心830億遺產 律政司:須用於慈善

【本報訊】法庭確立華懋集團已故主席龔如心(圖)的02年遺囑有效,但在爭產管司中勝訴的華懋慈善基金,應以甚麼角色處理遺產仍有待商榷。律政司昨要求高等法院為02年遺囑的條文進行詮釋,庭上首度披露龔的遺產現值約830億元。律政司認為基金只是遺產的託管人,質疑基金沒有管理大額資產的經驗,若任由它自把自為,有可能令華懋王國「執笠」。
龔如心年屆百歲母親表明無意介入官司,現時法庭只就基金的角色問題進行爭拗。07年4月病逝的龔如心,在02年7月28日訂立遺囑,將遺產全部撥歸華懋慈善基金,但沒有明確指出基金的角色。
律政司指遺產的處理方法有三個可能性,第一是由華懋慈善基金繼承;其次是基金只是受託人,它需按遺囑執行;第三是由其他人士繼承。基金的立場是,它是唯一受益人,遺囑內的條文只是建議,基金可自行處理遺產,但作為慈善事務守護者的律政司卻不認同。

基金被質疑欠經驗

代表律政司的英國御用大律師Simon Taube指,龔如心的遺產現值820至830億元,過去每當龔如心要捐錢,便託基金管理人從華懋集團旗下公司注資入基金,才進行捐款。在02及06年,基金的現金分別只有500萬及330萬元,金額相當少。Taube質疑基金過去只顧捐款,沒有管理大額資產的經驗。
龔如心在遺囑訂明遺產撥歸基金,但Taube認為基金只是受託處理遺產,它須按龔如心在遺囑的命令行事,不能自把自為。首先是將基金交由聯合國、中國總理等監管,並訂立類似諾貝爾獎的國際獎項,其次是須「維護與擴大華懋集團」,及將部份盈利用作慈善直至永遠。Taube質疑,若由基金全權繼承遺產,基金便成為華懋集團的股東,可投票決定出售集團股份、控制管理層,甚至將集團清盤,這樣便不可能將集團擴大,與龔如心的原意背道而馳。
Taube重申遺產是用於公共慈善,絕不能令個別人士受惠,包括基金董事局成員等。遺囑訂明基金必須照顧龔如心已故丈夫王德輝的父母、弟妹及其子女,Taube認為基金可行使酌情權從遺產撥款照顧他們。Taube指從遺產多次利用「必須」等用字,已證明基金是只是作為託管人執行遺囑。就算基金是唯一受益人,它也須按龔如心死時的基金公司章程行事,絕不能胡亂更改慈善目的。
案件編號:HCMP8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