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母親代她就讀於九龍塘聖母玫瑰書院的女兒入稟區域法院,指稱女兒遭班主任和同學集體欺凌,控告校方及班主任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和《殘疾歧視條例》,要求校方與班主任賠償及道歉。
原告女童由李姓母親代表入稟提出訴訟,兩名被告則為女童就讀的聖母玫瑰書院和學校老師洪瑞燕。入稟狀指,2009年12月至2010年9月期間,就讀二年級其中一班的女童遭受欺凌,欺凌事件由同班,以至整個二年級同學和時任班主任洪瑞燕所引起。即使原告多次投訴,惟兩名被告未有阻止,令女童受到傷害。
原告的入稟狀內,並沒有透露任何欺凌性質或內容,記者嘗試聯絡九龍塘聖母玫瑰書院,學校職員則以校長外出開會為由,未有回應。
案件編號:DCEO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