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署不查地基 發展商易加建

地署不查地基 發展商易加建

【特稿】
建築測量師何鉅業說新界村屋僭建地庫過去時有聽聞,由於地政總署不會檢查地基,發展商遂利用這漏洞僭建地庫,秘密加建一層,再於地庫入口處用普通地板密封,地政總署巡查時難察覺有異,待發出村屋滿意紙可入伙,便成功瞞天過海。

地基層不穩可整幢下陷

由於這些僭建地庫的村屋,共有四層樓,比一般正規的三層高村屋結構龐大,何鉅業說若地基下的土層未夠堅固,整幢樓會有下陷危險。
律師梁永鏗說,這類涉及僭建物的樓宇,若買家購入時不知物業有僭建物可踢契。按目前《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村屋只能興建三層或高度不逾27呎,僭建地庫違反地契條款及條例,地政總署有權收回僭建村屋的用地,但一般會先發信要求業主還原,拆除僭建物。
何鉅業表示,已建上蓋的樓宇,要拆除石屎地台,再將泥土填封地庫可能會對樓宇結構有不良影響,所以過去有案例獲地政總署酌情批准業主,將通往地牢的樓梯空間用泥填封,達到防止濫用地下空間目的。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