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修例規管垃圾電郵

明年修例規管垃圾電郵

【話你知】
垃圾電郵困擾市民已久,香港一直沒有法例針對濫發電郵,公司取得電郵地址作宣傳也不違法。政府早前已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加入規管直接促銷行為,新例規定從事直銷活動人士,使用及轉移資料前必須得到當事人同意,新例暫定明年4月1日生效,如違反規定,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3年。至於修例前已獲取的個人資料,只可用作原有直銷用途,不得轉移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