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海泰號嚴重違反海事規則 <br>海難全由人為錯誤造成

專家:海泰號嚴重違反海事規則 
海難全由人為錯誤造成

【海難聆訊】
【本報訊】十.一南丫島海難調查聆訊昨日繼續,專家報告認為慘劇由人為錯誤造成。專家證人指出,兩船相遇時,屬港九小輪的雙體船海泰號向左轉,而非按慣例轉向右,嚴重違反國際海事規則,「錯誤較甚麼都不做更嚴重」,是導致海難的主因。南丫四號當時也沒在雷達留意有高速航行船隻駛近,專家稱若雙方都有依足規則航行,可避免意外。
記者:梁德倫

英國海事專家Nigel Robert Pryke昨就船隻軌迹作供,他向獨立調查委員會提交報告顯示,海難全由人為錯誤造成。他指綜合天氣及潮汐數據顯示事發當日能見度好,海面沒大風浪。
根據水警及海事處的雷達紀錄,南丫四號由榕樹灣避風塘出發北行,時速一度增至約13浬,海泰號則以時速約24浬南行,兩船至相撞前都無明顯減速。

南丫四號右轉度數不足

Pryke指出,根據香港法例第369N章《商船(安全)(遇險訊號及避碰)規例》,當中列明《國際海上避碰規則》適用於香港水域。規則表明,兩船相遇前三分鐘,應見到對方;當兩船相遇時,理應同時向右舷移轉,令雙方都可及時從對方左舷安全經過。不過,海泰號當時卻選擇向左舷轉16度,打算越過南丫四號,完全違反海事規則,Pryke形容「錯誤比甚麼也不做更嚴重」、「技術太差」。南丫四號則向右舷轉13度,雖然乎合規則,卻未有按例轉向至少30度。但Pryke補充,南丫四號當時右方是石角嘴對開,有大量淺石,所以沒太多空間轉向。

海泰號超出安全航速

此外,Pryke又指海泰號當時快要返到碼頭,時速逾20浬,已超出安全的航速。若它當時可稍為右轉,已可避免發生意外。Pryke又稱,南丫四號在當晚8時16分出航與海泰號相距兩浬,是肉眼及雷達可視範圍,即使相撞前一分鐘,雙方仍有機會扭轉命運,惟連番人為錯誤下釀成慘劇。
Pryke在報告中提到,雙方都沒有正確使用一切可用的警告訊號,如探燈、警笛等。其中海泰號海員的供詞更反映他們未有正確使用雷達,也沒向遠方瞭望,又只得舵手一人在掌舵室,其他船員則小休中,連串人為錯誤終導致慘劇發生。他又指兩船的船東也要負責,因為至今對方仍未能提供相關的船員安全航行守則;建議載客量逾200人的小輪如南丫四號等,日後應強制在船上安裝和渡輪相同的雷達系統等。聆訊今日繼續,Pryke會繼續提供專家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