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工程界選委潘樂陶擁15億資產 <br>離婚分夫3.7億 妻嫌少上訴

指工程界選委潘樂陶擁15億資產 
離婚分夫3.7億 妻嫌少上訴

【本報訊】工程界選委、香港工程師學會前會長潘樂陶01年與妻子分開,但二人仍居於同一屋簷下,直至08年妻子揭發潘有外遇,促使二人提出離婚官司分家產。今年初獲法庭分配3.7億元的前妻不滿金額,昨提出上訴,指潘成立基金管有15億元資產,但原審法官只對當中的10億元進行分配,減少她應得的部份。
記者:黃幗慧

曾獲頒銅紫荊星章的潘樂陶,現年73歲,在77年成立安樂工程集團,現為集團主席,於87年跟家人移民加拿大。旗下公司早年曾承辦入境處自助過關e道系統工程,跟二判發生商業糾紛,差點引發過境危機。其74歲的前妻昨有十多名親友陪同旁聽,曾任職護士的她自稱為K女士,拒絕評論離婚官司。潘與前妻育有一女,女兒現於安樂任職行政工作。

揭發前夫有外遇

潘在95年成立信託基金,並注入資產,但前妻一直不知情。至01年,二人因感情出現問題而分開,但一直住在同一單位。直至08年,前妻揭發潘有外遇,引發離婚官司,而前妻亦在此時才知悉潘成立了信託基金。
信託基金持有15億元資產,潘、前妻及女兒均為信託基金的受益人。離婚官司去年進行審訊,今年初原審法官下判詞時,只將基金其中的三分二列作婚姻資產,並按二人在01年分開時的資產值進行分配,最終判前妻可獲得3.7億元。
前妻認為原審法官用錯方法計算家產分配,認為整個信託基金都屬於婚姻資產,原審法官應以15億作為基礎,並以去年審訊時的資產值進行分配。前妻續指,她在原審時曾向基金受託人索取相關文件,但被拒絕。而在法庭頒下判詞幾個月後,前妻揭發潘曾獲集團派發以億元計算的巨額利息,質疑潘隱瞞部份資產。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ACV4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