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批主控官用詞低俗

高院批主控官用詞低俗

【本報訊】內地女子涉販毒來港,被判監20年8個月。她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李瀚良對陪審團指引不足及不夠持平,裁定上訴得直,發還重審,同時批評原審主控官用詞低俗誇張,不符法庭體統。
上訴人陳煥弟去年由吉隆坡飛抵本港時,被指其行李暗格藏0.64公斤海洛英。判詞指法官李瀚良不但未有向陪審團指出,不要揣測上訴人事前多次來回當地的原因,反之要求陪審團考慮她多次來回的目的。判詞又提到法庭是莊嚴地方,主控官以「唔單止係大話精,佢仲係一個影后㖭」和「見財起心」來形容上訴人,希望律師謹記應避免這樣說。
案件編號:CACC5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