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地溝油入侵食肆,食客提心吊膽。光顧其中一家「中招」酒樓多年的黃伯(60多歲)說:「發夢都估唔到,香港政府應做多啲監察。」他擔心地溝油影響健康,「身體最重要嘛!」另一茶客鄧先生慨嘆:「好愕然!估唔到香港有呢啲事,香港品質不嬲好有保證。」他坦言黑心食物越來越多,大感無奈。
需證明疾病與食物有關
不少港人三餐都在外用膳,將地溝油煮成的食物吃進肚子,若出了事怎麼辦?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油行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出售的食油所含成份與實際不符,需負上刑事責任,一經定罪需判處監禁。至於食客食用後死亡或患病,可循民事索償,而食肆以不知情為抗辯理由並不充份,因法律上有疏忽也要負責。律師梁永鏗補充,如果食客在長期食用下,患上長期病患,可循民事索償,但關鍵是證明有關疾病與食物的關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