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主席:元樓 元秋 - 盧先亞

好不主席:元樓 元秋 - 盧先亞

錯了就要認。上星期說過香港的藝人對於社會議題不表熱衷,幾乎都是有「政治潔癖」,現才想起掛一漏萬,而且這個可是一個頂萬個,大哥之中的大哥。三年前當大大哥出席博鰲論壇時,因心感香港和台灣都「太自由而很亂」,所以拋下一句:「中國人是要管的!」這震撼兩岸三地人民的驚人言論,充份反映他在房事以外,也是心繫政事,且總搶在藝人之先。港英年代已積極支持政府施政,並全力配合官方機構的文宣工作,回歸前早已獲頒MBE勳銜,又豈會無因。
當然回看才知道當日他是多麼的委曲自己,忍辱負重,原來大大哥根本就不屑英治時間所行的制度和其從中所得利益,更加不希罕自己的港人身份,皆因在他眼中,身為中國人才矜貴:「你們(內地人)每天都有國家保護(對呀,還不就要叩謝中央皇恩每年豪掟7000多億的維穩開支)。我們生在香港,不中不西……是一個被拋棄的小孩。」多可憐!猶如有爹不能認,我想那刻他定是念及一己所出,卻成了「所有男人都會干犯的錯誤成果」,難免感同身受,今天眼見700萬人承受一樣的單(甚或無)親苦痛,自是悲從中來。

大大哥用心良苦

更教他痛心疾首的還有:「現在香港變成遊行之都,全世界講的,以前是韓國,現在是香港。罵中國,罵領導人,甚麼都罵,甚麼都遊行。應該規定甚麼可以遊行,甚麼不能。」當又惹眾譁然,還有人馬上搬出基本法,以茲說明港人集會示威遊行的權益應受保障。各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何嘗不是有同樣條款保護民眾表達意見的自由,但根本毋須規定,為民者自會心領神會甚麼事情可以遊行,譬如說,反日反獨;又有甚麼狀況不能,譬如說,維權爭益。港人就是不識大體,整天吵吵鬧鬧的,難怪大大哥要口出惡言,都不過想我們安份守己,做個循規蹈矩的好孩,用心良苦呀!
這跟那位最近搶盡風頭又出晒位的哎吔師妹,「政壇元秋」如出一轍。她在議事廳不但「戚眉冷對千夫指」,更聲大夾凶力陳是否行差踏錯亦要看有沒有犯罪動機!她雖沒看新聞,亦沒有細閱違規者的聲明,更沒有聯想到這就是顯而易見的偷呃行為。然卻盡數其治港宏圖著作,兼且晒冷,煞是奇觀,再而推論該人一心為港,無懈可擊,港人又何必苦苦相逼,端的是同鼻子出氣。

註:元樓為成龍在七小福時期的藝名,而元秋是當中唯一一位女成員。

盧先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