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回歸15年,人大常委四度釋法,但只有去年6月的「剛果案」,是按《基本法》由終審法院主動提請;另外三次釋法均惹來香港各界極大反彈,一向低調的司法界更針對釋法,於1999年及2005年兩度遊行,法官、律師及法律系學生齊集街頭,引起社會極大迴響。
1999年,人大常委首次就居港權問題進行釋法,震撼整個司法界,約600名法律界人士走上街頭,抗議中央釋法破壞一國兩制;早前維基解密更揭出,人大就居港權釋法後,嚴重打擊司法界,當時終院五位常任法官曾擬集體辭職以示抗議。2004年則由人大主動釋法,表明本港政改須得人大支持,否定特區政改自主權。
2005年,人大常委再就特首任期釋法,900多名法律界人士在「45條關注組」成員帶領下,穿黑衣、默無言,由金鐘高等法院遊行至終院,並在終院前默哀。
最近一次釋法是去年6月,當時剛果民主共和國被美國基金公司民事追債近八億港元,終院決定把剛果是否受「國家絕對豁免權」保護問題,提交人大常委釋法。由於此案涉外交層面,按《基本法》19條,香港法院無管轄權,故當時提請釋法未引起太大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