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護主:梁宅磚牆屬豁免

陳茂波護主:梁宅磚牆屬豁免

【本報訊】梁振英去年11月在山頂大宅的地下低層,私下建造磚牆密封僭建密室,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在立法會指,該工程屬「豁免審批建築工程」,毋須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有學者認為,屋宇署的解釋,雖然技術上正確,但將拆牆和建牆分開描述的做法就「不合常理」。有立法會議員要求屋署進一步交代豁免的法律理據。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昨追問有關梁振英山頂大宅的僭建問題,質詢屋署為何在發現4號屋地下低層有位置與圖則不符的牆壁,均只是四次發信要求他提交該牆的資料,而未有採取任何行動。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代屋宇署回應時指,梁振英用作密封僭建密室的牆壁,「由於是建於原樓宇地下低層範圍內,亦不涉及建築物的結構」,評估後確定是豁免審批工程,毋須事先向屋署申請審批。屋宇署表示,會繼續跟進及分析視察結果。

屋署做法不合常理

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主席何鉅業認同屋宇署的判斷,因為如果只着眼「建造磚牆」這項工程,業主的確是在建築物範圍內以磚建造一幅牆,而該牆只作密封門口用,本身並沒有結構功能,按《建築物條例》屬於豁免審批工程。
理大建築及房地產學系客席講師姚松炎指屋宇署雖然技術上正確,不過梁振英建造磚牆,是因為一部份的外牆先被拆走,建牆就有令人以為外牆無被改動過的效果。他指如果拆走外牆涉及結構,須事先向署方申請,屋宇署將拆牆和建牆工程分開描述的做法「不合常理」。
提出質詢的議員郭家麒認為陳茂波昨日未正面回應問題,要求屋宇署向公眾交代將工程列作豁免審批工程的法律理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