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計劃明年第四季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規管私營骨灰龕,除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的龕場外,殮葬商及在截算日期前存在已久的違規龕場,同樣獲得豁免,但當局未有界定何謂「存在已久」,亦無提出具體的截算日期。團體批評政府有意放生違規龕場,讓不法之徒可罔顧法例繼續做生意,等同出賣法治。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昨討論規管私營骨灰龕政策,當局計劃明年第四季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條例草案,建議華永會經營的私營龕場、殮葬商,以及在某截算日期前存在已久、但未能完全符合現行法例的龕場均可獲豁免,其餘的必須申領牌照,有效期五年。
不界定何謂「存在已久」
食衞局局長高永文昨稱,現階段不會界定何謂「存在已久」,亦不會訂出具體的截算日期,以免有人趕搭尾班車,令違規龕場短期內大幅增加。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批評,政府縱容所謂存在已久但違反土地規例的龕場繼續經營,等同出賣法治。公民黨陳家洛也斥政府假諮詢,無聽取市民要求盡快取締違規龕場的意見,要求政府加強把關,否則不會支持有關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