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
逆權侵佔有違私有產權的理念。法改會諮詢文件一方面建議提高逆權侵佔的門檻,但同時指出逆權侵佔條文應予保留,認為可為部份土地業權的問題,提供實際解決辦法。土地正義聯盟認為與立法原意相違背,形容是多此一舉,無助保育新界土地資源,更有損本地農民生活權利。
土盟成員王浩賢認為,逆權侵佔的立法原意,是不欲珍貴的土地資源被肆意丟空浪費,迫使業權人善用土地,「家一定要通知原業主,等於將逆權侵佔嘅原意廢咗。有邊個業主會唔反對?」他表示,通知機制如何、法援是否接納農民逆權侵佔的訴訟等,有必要加以討論。
「香港好多發展商收埋幾十萬畝地,唔理幾十年,本土鄉郊村民想耕種都冇地。」他說,農民自行開墾農地既為生計,亦為保育,法改會的建議將令有意申請逆權侵佔的鄉郊村民,確立權益更為困難。
土盟發起人朱凱迪擔心,法改會的建議一旦通過,不單剝削這批確實在使用土地、對土地有貢獻的農民的生活權利,亦可能令發展商更易囤積土地,進一步破壞、浪費香港僅餘的農田。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