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批准死亡 - 曾志豪

誰批准死亡 - 曾志豪

斌仔走了,生命鬥士離開痛苦的人世,各界對他都有很高的評價,大家讚揚他活下去的勇氣。但他的朋友卻說,斌仔終於自由了。
自由,同時也是「解脫」,癱瘓的人生,不能自理,這種日子,誰願意過,誰能想像是怎樣過?
聽到他病逝的消息,我很難過,也在想,當初如果他安樂死,和今天的離開,其實有多大分別?
我們理所當然覺得,他多活了10年,總比安樂死要好。
是這樣嗎?多活的幾年,其實是甚麼樣的人生?他離開了醫院,有工人看顧,也出書講述自己的經歷,但他的書名,卻是《我要安樂死》。
媒體封他為「生命鬥士」,但他卻說,如果有甚麼「積極求生的講座,是不會去的」,他從不認為自己的經歷可以改變別人的一生。
我們最愛說,斌仔勇敢的面對人生,鼓舞大眾,斌仔卻認為,「你的苦我永遠感受不到,我的苦你永遠分擔不到」。
對他而言,每個生命都是獨一無二,我們無法分擔別人生命的喜怒哀樂,那我們為甚麼,有權否定別人的感受,阻止別人求死?
斌仔出院後,其實不再堅持要安樂死,但仍然相信,死亡應由自己掌握。
我很困惑,我們有甚麼資格,阻止別人的離開?當其他人感到痛不欲生,我們卻在一旁廉價的說「生命很美好,你要活下去」,但受苦的人不是我們啊,我們延續生命,但痛苦卻要別人獨自承擔。這種行為,是否太自私?
我們毫無預警的來到世上,從未得到任何人的批准,你也不會詢問隔籬屋三嬸的意見才出世;但為何我們離開的時候,卻要得到許多不相干人士的批准?
有人在斌仔身上,看到勇氣,我卻看到,自主的可貴。願他,終享真正的自由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