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區議會京士柏選區種票案,一名女小販否認選舉中舞弊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票站職員雖然供稱根據身份證號碼紀錄,確定女小販曾往投票,但裁判官認為未能排除有人盜取女小販的身份證,再冒認她到票站投票,故裁定她罪名不成立。
控罪指去年11月6日,被告劉靜儀(37歲)在油尖旺京士柏選區的區議會選舉中,提供假住址作選民登記,並在選舉中投票。控方於審訊途中,申請將票站職員於投票日所用的選民登記冊呈堂。
裁判官張威達擔心此舉變相公開選民的投票資料,但他最終接納將它列為呈堂證物。
案件編號:KCCC33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