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設醫療指示 至今無下文

預設醫療指示 至今無下文

【本報訊】死亡應由誰主宰?阿斌03年去信特首、04年去信議員,掀起安樂死非刑事化的討論,但政府一直迴避。法律改革委員會兩年後建議病人可預設醫療指示,在清醒時及早決定,當患末期病症、昏迷或陷植物人狀態時,醫護人員應否為他們插喉、輸血搶救。
阿斌當時批評法改會迴避安樂死議題,「人最怕死之前要受嘅痛苦,如果要病到受盡痛苦先可以揀死,呢個選擇權已經冇意義」。阿斌昨已去世,但法改會的建議至今仍未落實。
政府09年根據法改會建議,推出《在香港引入預設醫療指示概念》諮詢文件,提出病人在上述情況可啟動指示,例如是否接受維持身體機能的治療,病人也可隨時撤銷有關指示。諮詢期2010年屆滿後,至今毫無進展。

52份意見書多無異議

食物及衞生局今年6月透露,諮詢期間共收集52份意見書,大多對計劃不持異議,值得詳細考慮,並支持就建議制訂法律框架。不過現階段部份病人仍視死亡為忌諱,擬透過教育及鼓勵醫護人員向病人解釋計劃釋除疑慮,積極搜集臨床意見研究可行性。
本港法例不容許安樂死,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任何協助、教唆、慫恿或促使他人自殺,均屬犯法。
至於醫務委員會《專業守則》則容許「停止無效治療」,即醫生考慮末期病患者利益、患者和家屬意願後,不再給令無效治療,屬合法行為。全球大部份國家及地區反對安樂死合法化,美國兩個州分及歐洲四個國家則將安樂死合法化,瑞士更接納非國民進行安樂死,惟費用高達數十萬港元。

團體促放寬全癱津貼

路向四肢傷殘人士協會副主席羅偉祥表示,協會不贊成安樂死,病友更需要社會支持和政府支援,「好多會員因為意外傷殘,嗰一刻有諗過死,但只要有人支持佢,好多人好快就忘記尋死念頭。」
羅偉祥指出,政府現時只向綜援受助家庭提供嚴重傷殘特別護理津貼,「仲有幾百個全癱病人嘅家庭啱啱過咗入息上限,就望天打卦,增加家屬負擔。好唔合理兼冇邏輯」。他促請政府把全癱病人的福利和照顧政策分開處理,並放寬申請津貼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