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焚列罪行 中共嚴懲

自焚列罪行 中共嚴懲

內地藏人地區自焚事件不斷,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文件表態,把自焚行為定調為「境內外敵對勢力相互勾結」,並指組織、策劃、教唆他人自焚的人,將以故意殺人罪嚴懲,自焚者也會追究法律責任。
當局又指自焚者具分裂國家動機,並對公共安全、社會秩序造成危害,自焚行為屬於違法犯罪活動。官媒昨日稱,四川警方逮捕兩名「教唆自焚」疑犯,疑犯自2009年以來接受達賴集團指令,先後教唆和脅迫八名無辜人士自焚,三人死亡。
前日四川若爾蓋和甘肅祿曲再有兩人自焚,兩人當場身亡。自2009年以來,中國西部藏人地區至少有94人自焚。中國外交部指自焚事件幕後策劃者是境外達賴分裂集團;西藏流亡政府和美國政府則呼籲中國政府終止打壓藏人宗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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