嗚嗚!唔抵呀,上個月以為自己識得摸頂走人,於是將2010年買入的杏花邨單位沽出,仲夠晒期唔使畀額外印花稅,表面上,係賺咗百幾萬,成世女未試過銀行戶口有咁多錢。但是出面個市況都癲癲哋,想換番差唔多質素嘅樓,原來賺到都唔夠畀首期,睇多兩睇,心都慌晒。點算呢?好彩荃灣個老家仲喺度,可以搬返去住,希望個市早日回落,等我可以上返車,唔使再打擾屋企人。
其實我都唔想賣樓,好鍾意杏花邨自成一國,無閒雜人等,又近返工,咁點解要賣呢?如果唔係同男友分手,想割走一切從頭來過,我都不會賣。家好後悔,有傷上加傷嘅感覺。
點知,最近見到杏花邨一個低層戶,竟然可以租到1.5萬元,呎租26.8元,我敢講,景觀一定無我個單位咁好。若果用呢個價錢去計,我將單位出租,有631呎,可以租成萬七蚊,租金回報率有4厘,都好好啦!
有層樓喺手,真係好有安全感,好過家搵來搵去都搵唔番咁上下嘅樓,擔心舊錢貶值係好難受。原來,失去了,才懂得珍惜,包括層樓同男友!
讀者 Joyce
本欄園地公開,歡迎各界來信,以450字為限,請電郵至mailto:[email protected],
註明《家》樓民講場,請留聯絡電話。編輯保留文章的刪減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