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麗新集團創辦人兼主席林百欣的三姨太顧瑞英及女兒林明珠,遭前公司高發發展的清盤人入稟控告藐視法庭,指她們作為公司股東違反法庭命令,多次拒絕交代公司賬目、資產內容和核數資料等文件,阻礙清盤人追查資產,令公司無法償還2.42億元債務,要求法院頒令將兩人判監,並批准提出扣押她們的財產。
原告人Brune Arboit和Simon Richard Blade,為高發發展有限公司的聯合清盤人,兩被告為三姨太顧瑞英和女兒林明珠。林百欣於05年去世,他生前和三姨太及林明珠曾聯名持有高發發展。
指二人拒交代賬目
資料顯示高發發展02年曾被銀行興訟追債1.5億元,林百欣其後公開指摘林明珠,林明珠委託律師高國峻發表聲明指父親誹謗她。林百欣後來向三姨太追討逾10億元欠債連利息,指公司由三姨太與女兒控制,三姨太多次向他借款,但她反指款項是林百欣所贈。
當年代表林明珠的律師高國峻,正是早前代表賭王何鴻燊的律師,他在08年以高發發展拖欠100萬元律師費,入稟申請將高發發展清盤,法庭後來委任本案兩原告作為公司清盤人。
入稟狀指,法庭曾就清盤案於2011年8月和2012年5月分別頒令,要兩名被告向清盤人交代公司自95年底起與其他關連公司之間的賬目等資料,包括公司在2000年將上海一個豪宅項目,以1.92億元收轉移到一間海外公司。
原告曾多次去信要求兩名被告提供資料,兩被告只回應指曾透過秘書找兩名前職員,以追查文件去向,但不得要領。兩人更指公司日常運作、財政和文件管理皆由林百欣負責,二人一無所知,也不清楚為何林百欣95年後沒做過核數賬目。
原告認為被告的解釋是逃避責任,基於兩人沒有在限期前遵照法庭命令,影響清盤人追查公司資產去向,及向債權人償還欠債,故入稟控告二人。
案件編號:HCMP27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