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動彈劾是要把他釘上恥辱柱 - 李德成

啟動彈劾是要把他釘上恥辱柱 - 李德成

自從五區公投後,民主派就分為兩個陣營,一方自稱為溫和民主派,他們有民主黨、民協和大部份獨立泛民,另一派被標籤為激進民主派,他們主要是社民連和令人驚奇的公民黨。之後溫和民主派和中聯辦聯手搞出一個政改方案,但由他們在立法會選舉受到的挫敗,可知他們的決定不太受選民歡迎。
還記得在曾蔭權行將落任時,爆出貪腐醜聞,各黨派分別提出不信任動議,以特權法調查,但當然都沒有得到通過,而當時謝偉俊提出彈劾議案,卻無法得到足夠議員支持。
現在梁振英被揭發謊話連篇,上任百多日已經弄到全城喝罵,民望淨值得負數,港人都磨拳擦掌要拉梁振英下馬,但我們的溫和民主派卻好整以暇。民主黨雖然搶先提出不信任議案,但卻拒絕現在就支持梁國雄的彈劾議案。而公民黨也認為不應在現階段提出彈劾,因為他們指梁振英雖然說謊,但並不是瀆職,因此不應啟動彈劾議案。
在一個成熟的民主國家,要把官員拉下馬有多個途徑,有罷免選舉,有不信任動議,有彈劾。罷免選舉由選民發起,只要得到一定數量的選民聯署,就能啟動,若再得到簡單多數通過,就能把官員拉下馬。不信任動議則由議會啟動,由議員投票。而彈劾雖然也由議會啟動,但通常是因官員瀆職或干犯刑事案件時才會提出的。

此所以民主和公民兩黨的論據在一個民主社會是成立的,即就我們所知,梁振英現在所犯的,並不構成瀆職或干犯刑法。但問題是我們並不是一個民主社會,我們固然沒有罷免選舉,而議員提出的所謂不信任動議也基本上於法無據,因此在法理上,唯一能拉梁振英下馬的就是彈劾。
若果我們有罷免選舉,我們明天就會啟動,不用勞煩尊貴的議員大人,若果議員們的不信任動議有法定效力,也不用勞煩李柱銘先生去羅列梁振英的罪名以啟動彈劾。當然,我們預知即使能有足夠議員支持啟動彈劾程序,也不會去到能成立調查小組去調查梁振英的罪行,但只要能啟動彈劾程序,就已經能把梁振英釘在香港的恥辱之柱上了。
現在是鬥爭時期,事急,就要從權,溫柔敦厚,還是到港人真的當家作主時才表現出來吧。

李德成
公開大學電腦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