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鏞記家族官司一單接一單,已故創辦人甘穗煇三房子女為爭權鬧上法庭,而四房女兒甘愛玲也爆出拖債逾十年不還醜聞。她的朋友指她吹噓因父親名氣認識不少名人,可吸納廣告,成功游說合辦雜誌,但雜誌因廣告差,一年便結業。合伙人入稟向甘愛玲追收她需分擔的90萬元虧蝕,法庭裁定甘愛玲敗訴,但她移民避債至今十年。債主指甘愛玲最近悄悄回港,卻仍不現身還清欠債。
記者:李凱琳
甘穗煇的四房女兒甘愛玲,最近低調回港出席二房長女甘秀玲兒子的婚宴,又參觀正在香港文化博物館舉行,另一間由父親創辦的鑽石酒樓懷舊展覽。「我睇雜誌先知佢返咗嚟,但佢仲係避我,唔還錢!」大一印刷負責人陳瑞蓮氣憤地說。
稱認識曾憲梓夫人
陳指出,與甘是經朋友介紹相識,二人時有聯絡,2001年甘透露自己已辭去旅遊雜誌Hong Kong Tourism工作,游說她一同創辦旅遊雜誌。甘愛玲強調因父親的名氣,認識不少政商名人,包括曾憲梓的夫人黃麗群,以及當時任旅發局主席的周梁淑怡,「佢話到時實有好多廣告客戶。大家咁多年朋友,咪試吓囉!」
二人在2001年開辦旅遊雜誌Hong Kong Today雙周刊,在香港的酒店和商場免費派發。雜誌印有中、英、日文三種語言版本,推介香港旅遊熱點,每期發行四至六萬本,另有香港地圖和旅遊指南。
公司註冊處資料和二人簽訂的合作條文,顯示雜誌社以甘愛玲英文名Irene Kam & Associates Limited命名,甘愛玲、陳瑞蓮女兒麥汝珊二人為董事兼股東,各佔一半股分。陳代表女兒履行董事職務,並代甘墊支其應付的一半資本,甘又以七萬元月薪擔任總監,負責公司全盤營運。雜誌社營運一年後,雙方須檢討業務和支付結算盈虧,亦有權提出退股或收購對方股份。
法庭判要付90萬元
陳指出,她在開業一年多已出資共180萬,但甘找到的廣告客戶很少,甘因業務不景被拖糧,而陳和家人經營的大一印刷則被拖欠160萬印刷費,雜誌社終在2002年11月結業。
陳說按合約條文計算,她和甘二人各要分擔170萬,合共340萬的投資虧損。甘扣除被拖欠52萬工資後,仍要支付118萬,卻她拒絕付款。高等法院文件顯示,陳在2003年5月以個人名義循民事入稟,以自己出資的180萬,向甘索償一半,即90萬元。
04年3月法庭裁定甘敗訴,要支付90萬元及堂費。但陳表示,甘在裁判後人間蒸發,事後更移居溫哥華。記者翻查資料,發現甘在港沒有任何物業和資產。
三房甘健成兒子甘崇軒知道甘愛玲欠債被入稟,亦得知她最近回港,但沒有其聯絡方法,加上父親因病過世,「我哋搞白事,佢哋搞紅事,更加唔會見。」二房長女甘秀玲邀請甘愛玲回港出席兒子婚宴,又一起出席懷舊展覽,但她卻對記者表示自己最近沒見過甘愛玲,也不清楚她欠債一事;甘秀玲丈夫、粵劇名伶梁醒波兒子梁乃業則不作回應。記者亦曾到四房甘淑玲的日出康城住址查問,但不獲接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