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逼員工簽自願離職書

DR逼員工簽自願離職書

【本報訊】DR美容事故餘波未了。約20名DR員工(圖)昨指,集團以卑鄙手段逼他們簽署自願離職書及條款苛刻新合約,要員工綑綁式過檔到四間接手美容業務的新公司,擔心無法追討遣散費及資方拖欠的福利。「畀咗十年青春,為公司仆心仆命,點解要咁樣對我哋?」DR集團10月爆出靜脈輸液療程事故,導致顧客死亡,生意慘淡,分店由40多間大減至只十餘間。

員工代表指,有經理級人員於周末繁忙時間叫員工進房間,逼他們簽署自願離職書。不少員工因不想顧客久候,倉促動筆。他們隨後被帶到另一房間,有素未謀面的人拿出合約,卻左遮右掩,「呢度話唔關事,嗰度又唔關事」。員工簽署後才可看新合約內容,有瞞騙及威逼之嫌。
新合約條款苛刻,例如連續兩個月銷售額不足五萬元,將自動終止合約;佣金及勤工獎等竟變成「酌情發放」,隨時縮水或冇錢收。員工指DR集團應先付清薪金及佣金,再讓他們自行選擇是否過檔到新公司。不過,他們對美容院的無良銷售手法三緘其口,聲稱從沒劏客。美容業總會目前接獲逾100宗投訴,暫未知有多少員工已簽新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