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大學碩士男生於輕鐵車廂內,用類似車匙狀的偷拍鏡頭影女乘客裙底。他早前承認三項作出有違公德罪,裁判官昨天判刑時引述男生的心理報告,指他「對女性和性方面的觀念有偏差」,且感化報告指他「對惡習欠缺深刻反省」,雖然考慮判監會影響男生的學業,仍判他即時入獄8星期。
記者:樊素心
暫委裁判官許俊聲早前為被告黃聖淇(23歲)提取勞教中心等多份報告。被告昨天鏟了平頭裝被押上屯門裁判法院,其雙親到庭以示支持。律師聞判後就刑期提出上訴,被告獲准以現金5千元保釋等候上訴,但期間不得離港。
心理報告指重犯機會高
許官指被告以微型攝影機偷拍,反映他有計劃犯案,心理報告指他有中等至偏高機會重犯。許官指,被告在案發後雖然曾參與兩個月的心理輔導,但是感化官對這個治療能否根治被告的病態行為存疑。
辯方指,案件被傳媒報道後,兩名教授主動為被告撰寫求情信,其中一名教授更主動向被告父母提供協助。還柙兩周對初犯的被告來說,已是重大教訓,他有可能因本案須面對香港大學的紀律調查。
校方會研究判詞再處理
三宗偷拍事件分別發生於去年10月28日、去年11月30日和今年5月7日,被告每次也是在輕鐵車廂內偷拍女乘客裙底。今年5月10日,警方接報往被告寓所調查另一宗涉嫌偷拍的案件時,從他的電腦內發現涉案的片段。被告在警誡下認錯,並稱願意「從此尊重女性」。
香港大學發言人指,因刑事罪行被定罪的學生均需接受學校的紀律調查,校方會研究案件的判詞後再決定處理方式,或會以勸誡、警告、警誡的方式處理,嚴重者或會有處分,甚至被開除學籍。由於本案的被告正等候上訴,校方拒絕評論事件。
案件編號:TMCC284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