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跟兩位老友早午餐吹水,不知怎地,講到釘團的運作。
釘團,名詞是我新創。話說,投機圈子中,有人集合資金到舊區收購單位,通常買入大廈業權的兩成左右;買入的單位,就放租當收息。釘團裏,有律師會計甚至地產等專業人士,除了出錢,團員也出力,當然也有些只出資投機的成員。釘團也會想辦法,去找出私人重建的目標。
這種合資投機的故事,不是甚麼新鮮事。不過,釘團的運作,卻啟發了我幾樣做生意的常識。
一,做生意,講的就只有一個字:「信」。像之前所講的釘團,我聽過也不只一次。有些團,團員之間的信任不足,買樓套現時常常因為作價而發生爭議,結果不歡而散。合夥做生意,如果沒有絕對的信心,真的不要做。
二,做生意,只是出錢的人,地位最低。最有價值,住住是有獨家消息的人,不用出錢也有人找他們埋班。
三,有獨家消息的人,得到資訊的渠道,絕對不會是公開的平台。換句話講,還是識人比識字更重要。
四,消息有真有假。不是人家想害你,而是消息來源本身,也不完全掌握事實的全部。所以,有多重消息來源,原來是風險管理的一部份。另外,獨食難肥,找多幾個拍檔,多點資金來源,也是分散風險的方法。所以,有獨家消息,不代表獨食。懂得怎樣去跟合適的人一起用消息獲利,所是真正的生意之道。
五,最終,還是要知人。識人比識字更重要,更深層次的解讀,就是知道別人的價值觀和操守。朋友之間未必能夠做生意拍檔,但生意拍檔不可能不是朋友。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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