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搗鼓西式毛邊書,肇始於魯迅。一九○九年《域外小說集》兩冊,「裝訂均從新式,三面任其本然,不施切削」,儼然毛邊書的鼻祖。後輩仰慕大師的趣味:「我喜歡毛邊書,寧可裁,光邊書像沒有頭髮的人──和尚或尼姑」,絕妙好辭,唱和者眾。可我翻遍《魯迅全集》看到的卻是,每每提及毛邊書,先生不是在發脾氣,就是在發牢騷,哪有風雅可說。
一九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魯迅從廈門寄了七本雜誌給廣州的許廣平,其中有兩期《語絲》先前已寄過。他聲明:「因為上回所寄是切邊的,所以補寄毛邊者兩本,但你大概是不管這些的,不過我的脾氣如此,所以仍寄。」顯然,彼時的許小姐對毛邊書並無嗜好,魯迅心有不甘,寄書以感化。
心上人的好惡,可以慢慢調教,可是圖書館員方傳宗指責毛邊書空耗他的時間、北新書局偷偷把書切邊後送去外埠賣,魯迅就要發發脾氣了。他說:「與李老板約:別的不管,只是我的譯著,必須堅持毛邊到底!但是,今竟如何?老板送給我的五部或十部,至今還確是毛邊。不過在書鋪裏,我卻發見了毫無『毛』氣,四面光滑的《彷徨》之類。歸根結蒂,他們都將徹底的勝利。」北新書局陽奉陰違,別家出版社乾脆置之不理。一九三一年,魯迅為孫用翻譯的裴多菲長詩《勇敢的約翰》奔走出書,找到上海湖風書局。書印成後,「他們許多地方都不照我的計劃:毛邊變了光邊,厚紙改成薄紙,書面上的字畫,原擬是偏在書脊一面的,印出來卻在中央,不好看了。」先生憤憤然。碰壁多了,也就退而求其次。一九三五年上海群眾圖書公司出版《集外集》前夕,魯迅懇求曹聚仁,「付裝訂時,可否給我留十本不切邊的。我是十年前的毛邊黨,至今脾氣還沒有改。但如麻煩,那就算了,而且裝訂作也未必肯聽,他們是反對毛邊的。」語氣急轉直下,抗議變妥協。
魯迅最後寫下的有關毛邊書的文字,是談及蕭軍長篇小說《八月的鄉村》,「切光的都送了人,省得他們裁,我們自己是在裁着看。」至此,這個資深「毛邊黨」已經徹底沒了脾氣,愛誰誰吧,只要井水不犯河水。
二十年間,魯迅力推毛邊書,從來就沒有得到過主流讀者群的認同。毛邊終究是小眾的雅趣,自己玩玩也就罷了,為什麼他會那樣固執,硬要與光邊書過不去呢?根本上還是極度愛書的本性使然。荊有麟回憶,「先生主張將書裝訂成毛邊,待看完以後,將沾油汗的毛邊截去,書便很整齊擺在桌子上了,既新鮮,又不生霉。」俞芳也說,「大先生非常愛護書籍,記得他當時出版的《吶喊》、《彷徨》等書,都是毛邊的,這是什麼道理呢?他說,毛邊書看完後,把不切邊的毛邊裁切掉,就成了一本乾乾淨淨的新書。」這種說法,可與魯迅所云「故雖翻閱數次絕無污染」相互印證。
可嘆的是,後來居上的粉絲們眼裏只有毛邊的風情。唐弢一九四六年撰文,「仿佛聽到過為毛邊黨辯護的人有過這樣的解釋:書看時容易弄髒,等看完後,再請裝訂作坊將毛邊切去,就可以保持一副簇新的面目。由我看來,這個解釋實在大殺風景。我之愛毛邊書,只為它美,──一種參差的美,錯綜的美。」
咦,這個大殺風景的人,不就是魯迅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