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及地基安全 本須優先處理

危及地基安全 本須優先處理

【特稿】
屋宇署早於6月26日已發現梁振英貝璐道4號大屋地下低層的士多房空心牆與圖則不符,但一直無公佈,更一度謊稱沒有發現僭建物。屋宇署昨以書面解釋死撐,指因為當日傳媒查詢的是「僭建工人房」或新的僭建物,而當時的確沒有發現有「僭建工人房」,至於該幅牆,則需進一步資料才可確定,而按程序該署不會公佈未完成的調查。

不過,土木及結構工程師蘇耀坤表示,按屋宇署定義,只要建築結構沒出現在核准圖則,便可界定為僭建,而梁宅該幅不符圖則的外牆豎立位置靠近山坡擋土牆,由於擋土牆是一級級上,故其結構亦影響其他擋土牆上樓宇的安全,有逼切性處理。

僅發信查詢做法罕見

而根據圖則,士多房空心牆後的空間地底應為「未經挖掘(unexcavated)」,不應有空間,如建有房間則屬僭建。有業內人士表示,由於挖走斜坡上泥土可能危及建築物本身的地基安全,所以屋宇署一向非常重視此類個案,會優先跟進,故認為署方是次只在5個月內發4封信向梁查詢提交資料的做法實屬罕見。而屋宇署在聲明中,亦未有交代為何在發現梁宅有牆壁與圖則不符後,只向業主及其認可人士發信。
相反,該署在今年2月處理唐英年約道大宅僭建態度迥異。自2月13日爆出僭建「唐宮」後,屋宇署在2月17日便發聲明,指於16日晚巡查後,已確認全部僭建屬須優先取締類別,並已向業主發信要求糾正,及在一周內呈交補救工程進度計劃。梁振英去年11月未有申請擅自封牆,很可能已觸犯《建築物條例》,任何人在未經當局批准下進行任何建築工程,屬嚴重刑事罪行,最高可被判監兩年及罰款40萬元。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