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隊09年購入俗稱「聲波炮」的長距離揚聲裝置配件(Long Range Acoustic Device),被質疑將用作驅散遊行集會群眾。署理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承認,有關裝置有50米的「危害健康範圍」,但「死撐」有關裝置只用作在嘈吵環境下作長距離廣播訊息之用。議員質疑警方隱瞞聲波炮威力。
李家超昨日在立法會上再三強調,裝置只是「廣播系統」,並不是武器。他說,警察機動部隊在09年購入兩部只可接駁於裝甲車使用的揚聲裝置,有效傳送距離約300米,而在2010年馬尼拉挾持人質事件中,當地警方與旅遊巴相距達100米,本地警察談判組事後檢討認為溝通有困難,故再引入兩部便攜式長距離揚聲裝置,有效傳送距離約250米。
李家超重申,有關裝置不會在公眾集會及遊行活動中使用,只在嚴重災難、反恐行動或嚴重保安事故使用,購入後亦從未用過。
認50米範圍內危害健康
他又指出,四部裝置均有「警報聲響」功能,但否認如早前報道所指,裝置能產生超低音頻而導致聽者暈眩、作嘔或喪失方向感。不過,他承認裝置有「危害健康範圍」,大約為50米內。
工黨何秀蘭引述多份外國軍方研究報告,均認為該裝置等同武器,可對人體造成傷害,質疑警方何以隱瞞裝置是武器的事實,李家超隨即反駁「用一般大聲公喺耳邊廣播一樣造成傷害」,更堅稱「人哋點用係佢嘅事,警隊只會用嚟廣播」。
民主黨涂謹申會後質疑,「一旦界定遊行集會係不和平可能就用得(聲波炮)」。他指聲波炮有指向性,如果警方出動裝置瞄準集會群眾發出警告訊息,便可能形成「聲波屏障」進行封鎖,集會人士無法進入50米範圍內,「自動停步唔再行前,仲可以避免電視、報紙畫面滿佈胡椒噴霧咁肉酸!」他炮轟當局解釋荒謬,將繼續向警方索取聲波炮詳細規格作了解。
此外,警方第三代指揮及通訊系統上月初故障,港島總區指揮及控制中心部份電台與前線警員無法正常通訊,李家超解釋事源當日警方正把系統擴充至機場警區,由於軟件問題出現故障。他強調當日後備系統已介入運作,只是覆蓋率下跌百分之七至八,期間百多宗緊急求助都能在服務承諾時間內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