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直力撐性傾向歧視立法的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林煥光前日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平機會平均每年接獲20多宗相關查詢,性小眾無論在就業或受教育時,常受到歧視性對待,甚至欺凌。他表示,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已是大多數政府的主流做法,「不然會違反國際法及集體良知」。
「拗直」治療掀查詢潮
平機會提供的數字顯示,2008年至2010年,分別接獲23、18和20宗涉及性傾向歧視的查詢,主要涉及僱傭範疇,但去年有關查詢狂升至1,212宗,因當中有逾千封電郵,就社署於該年6月舉辦的「拗直」治療提出意見。
過去一個月來,林煥光曾在不同公開場合發言支持就性傾向歧視立法展開諮詢。本報本月初相約他就有關問題進行專訪,但他婉拒。本報在11月12日改以書面形式向他提問,11月27日得到書面回覆。他在書面回覆表示,參考坊間機構的調查,可確知性小眾人士無論在就業或受教育中,仍恒常地受到歧視性的對待,甚至欺凌。
明光社、基督徒立法會議員一口咬定一旦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就會造成逆向歧視,影響言論自由。林煥光並不認同。
經驗證逆向歧視不存在
林煥光指出,平機會已有十多年執行反歧視法例的經驗,證實所謂逆向歧視的情況並不存在。
他指出,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已是大多數政府的主流做法。2011年6月,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更通過決議案,呼籲世界各國尊重LGBT人士的權利,保障他們、她們免受歧視及暴力對待。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今年更親自呼籲世界各地政府確切保障LGBT人士的人權,「不然會違反國際法及集體良知」。
在性傾向歧視問題上,特區政府一直迴避,林煥光直言,政府數年前曾做過一次民調,「但從未認真考慮立法。」身兼行政會議召集人的他曾說,決定入行會其中一原因是希望推動政府實施平等機會政策,若兩項公職有衝突,他會選擇平機會。本報再問他若對政府的取態感失望會如何自處?他的答覆是:「我會在不同崗位繼續發聲,提醒特區政府要立法保障LGBT人士的尊嚴及免受歧視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