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上月推出「辣招」買家印花稅(BSD)壓抑樓價,有法律界人士建議新例應豁免股東全為香港永久居民的香港註冊公司繳付買家印花稅;運輸及房屋局昨「企硬」,強調除本港永久居民外,所有其他人或公司均一律不應獲豁免。自由黨則建議政府修訂措施,豁免港人持有的公司繳買家印花稅。
署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邱誠武昨在立法會以書面回應議員質詢,表示除本港永久居民外,所有其他人或公司均一律不應獲豁免繳交買家印花稅。他解釋在法律上,「公司」是一實體,獨立於其股東;政府不會按公司的股東是否香港永久居民作分野,加上公司的架構模式複雜及多樣化,除了不同形式的股份轉讓外,又可藉發行新股改變公司控股權,從而達致不同的操控目的,難以制訂可有效堵塞逃稅漏洞的機制。
自由黨擬提出修訂
邱又指,當局會參照「額外印花稅」(SSD)現行豁免安排,就買家印花稅建議適當提供類似豁免,如慈善機構的住宅物業應獲豁免。具體豁免建議會在修訂《印花稅條例》的法案述明,當局擬明年1月向立法會提交草案。政府預期買家印花稅會減低非本港永久居民買家入市需求,從而優先照顧香港永久居民買家,防止樓巿進一步熾熱,確保宏觀經濟及金融體系穩定。
自由黨立法會議員田北俊昨表示,該黨促政府修訂買家印花稅執行細節,建議香港公司購入物業可豁免徵收買家印花稅,「政府推呢個措施嘅原意唔係抵制香港人。」
他認為只要是非離岸公司,而且公司的股東、董事也是香港永久居民,同時簽署法律聲明,保證是公司的實質持有人,而不是受託於非本港永久居民,即可獲豁免。若政府不接納,該黨會提出修訂,但即使修訂不獲通過,也會支持原議案。
田氏強調支持政府在非常時間推出措施穩定樓價,但外國投資者,以至外國領事對此表示關注,自由黨促政府一年後檢討,研究是否仍有必要施行。
自由黨擬修訂豁免買家印花稅
‧ 非離岸公司
‧ 公司股東、董事都是香港永久性居民
‧ 公司股東要簽署法定聲明,是該公司實則持有人
‧ 公司董事同樣簽署上述法定聲明
資料來源:自由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