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悉敏感資料避136萬損失 <br>中信泰富前董事偷步賣股囚15月

得悉敏感資料避136萬損失 
中信泰富前董事偷步賣股囚15月

【本報訊】上市公司中信泰富於2008年發生炒燶澳元外滙累計票據(Accumulator)事件,時任財務部助理董事崔永年得悉公司敏感資料後偷步沽售公司股票,避免損失136萬元。他昨就兩項內幕交易罪被判囚15個月及罰款一百多萬元,另需繳付證監會調查費用22.8萬元,同時禁止出任上市公司董事三年。

記者:鍾焯如

裁判官判刑指,被告干犯嚴重罪行,無可避免要判監,但證監會以兩年的時間檢控被告,屬延遲檢控,加上接納被告擁有良好背景,故酌情減刑3個月,最終判囚15個月。被告妻子及親友到庭旁聽,得悉刑期後顯得哀傷。

後來轉職雅居樂地產

控辯雙方一度就被告從內幕交易中避免招致損失的金額有爭議,裁判官最終接納控方專家證人,證監會總監的說法,應以公司發放盈警(2008年10月20日)兩日後計算,可反映被告因為獲敏感資料後,避免招致的損失的真實價值。
現年47歲的崔永年,於中信泰富工作了17年,及後轉職至另一間上市公司雅居樂地產任首席財務官。
辯方求情指,2008年10月案發後,中信泰富沒有解僱被告,被告獲留任至2010年6月。之後,被告因轉職至另一間上市公司,才向中信泰富請辭。辯方續指,被告於上月被裁定內幕交易罪成後,已即日向僱主請辭,亦即表示被告將要離開服務19年的財務專業。辯方又指,被告是家庭經濟支柱,定罪對其家庭來說是一大打擊,其妻需重新投入社會找工作,留學美國的大女兒亦因此巨變未能於外國繼續學業。
根據控方案情,被告於2008年8月28日得悉中信泰富炒燶Accumulator的敏感資料後,偷步沽售8.1萬股公司股票。同年10月20日,中信泰富向公眾發盈警,公佈按巿價計算虧損超過147億元,翌日股票急瀉,下跌約60%。
案件編號︰ESS27729、277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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