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官失望未能翻聽錄音 <br>任內最後報告 揭23宗違規

胡官失望未能翻聽錄音 
任內最後報告 揭23宗違規

【本報訊】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胡國興提交任內最後一份報告顯示,本港執法機關去年共進行超過千宗竊聽及跟蹤行動,當中有23宗不當及違規事件,包括未獲授權下監聽通訊、有執法人員出錯後涉作「虛假陳述」。胡官炮轟有關人員態度散漫;經過多年爭取仍未獲授權聆聽截取成果,無力遏止執法人員隱瞞違規,形容自己失望至極。

記者:馬志剛

報告顯示,執法機關去年共提出1,204宗關於截取的申請,及25宗秘密監察的申請,當中只有8宗截取申請被法庭拒絕。眾多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行動中,曾發生多次違規情況,有人曾聆聽「禁聽電話號碼」的通話、有人未獲授權便接觸理應暫停監聽的通話,也有屬於「指明職級」以下人員聆聽截取成果,及對錯誤設備作出未獲授權的截取。

執法人員敷衍散漫

而不當事件主要涉及器材管理的大意粗疏。其中一宗涉嫌有人錯誤將兩部任務不同、觀察目標有異的攝影機調亂交還,保管人員未有仔細核對,即使器材登記系統顯示錯誤訊息,登記處負責人員及副主管只當作是「系統出現輸入問題」,重新登入系統了事。出錯後,執法人員涉訛稱已交還資料。
胡官翻查2011年1月器材登記冊發現異常,向該執法機關三度查詢,再與系統工程師核實事故,證實系統不會接納不同任務的器材當作同一批次交還,亦即該執法機關應已知道真正原因,卻在事後兩次回覆專員查詢時,仍指稱是輸入系統有問題作結,未有釐清誤導,回覆更是由部門助理首長簽署。胡官指,「有表面證據證明,執法機關向我們作出虛假陳述」。
報告並指出,有37宗涉法律專業保密權、兩宗涉新聞材料須向相關事務專員胡國興提交報告。胡官在報告中再次強調,多年爭取修改條例,建議賦予專員明確權力,以聆聽、閱覽及監察截取及秘密通訊的成果,屢次闡明這權力是揭發執法機關人員行為不當的關鍵工具,也有效抑制他們隱藏真相,始能確實維護市民私隱權及秘密法律諮詢保密權,可惜建議始終未獲行政當局採納,「遑論付諸實行,着實令我失望至極」。
公民黨指出,胡官在報告中指出,他期望條例所指的執法機關,完全符合法律規定去進行截取及秘密監察行動,但今次的報告仍然令他失望,其中一個原因是執法人員在履行與條例相關的職責時,「敷衍散漫」。

報告顯示,執法機關去年共提出1,204宗關於截取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