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做髮型屋出身的男騙徒,利用行內見工漏洞,提供虛假個人資料應徵初級髮型師。上班首日即乘人不備,偷走職員或顧客的財物,得手後迅速逃之夭夭。半年間共有17間髮型屋「中招」,騙徒偷取的手機及現金等財物,總值近6.7萬元,被判監2年10個月。
記者:陳佩明
案發時無業的被告羅偉南(27歲),過往有兩項藏毒案底。連串盜竊案發生於今年1月28日至7月22日,「中招」髮型屋之一大埔 Trust@Hair的職員昨憶述,被告上班首日負責洗頭,未料開工半小時便失蹤,有職員發現智能電話不翼而飛。另一間髮型屋長沙灣New Face,職員記得被告當日準時上班,表現主動,「見到地下有頭髮就掃(走)」,雖然他開工不足半日,已獲顧客讚賞「手勢幾好」。後來被告聲稱外出買食物,結果去如黃鶴,有髮型師證實遺失現金及八達通卡。
被告能夠持續犯案,全因知道一般髮型屋東主不會核對求職者的個人資料,他遂向僱主提交假資料,隱藏真正身份。
今年8月,警方根據線報拘捕他。他昨在區域法院承認17項盜竊罪,判囚2年10個月,失物包括至少7部iPhone、兩部平板電腦及逾9,000元現金等,全部未能尋回。
母燒炭亡 從此露宿
被告聲稱出身於破碎家庭,至10歲才跟回母親生活,但數年後母親燒炭身亡,當時他只得15歲,就讀中三,之後流離失所,年僅16歲便淪為露宿者。
被告邊「瞓街」邊靠在髮型屋工作月賺數千過活,露宿生涯持續至約20歲。後來他受損友影響染上毒癮,曾應父親建議轉職冷氣技工,工作3個月後他決定重操故業。辯方指被告自小患哮喘,常出入醫院,因不滿遭僱主扣人工於去年辭職,居住旺角區內一板間房,經濟陷困加上感覺無助,令他以身試法。
案件編號:DCCC97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