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恒生創辦人林炳炎次子林秀峰去年向財務公司借300萬元,並以「大清康熙年製」的古董黑色陶瓷碟作抵押。貸款今年5月到期,但林沒有依時還款,高院聆案官昨頒令林要連本帶利歸還348萬元。原告一方指,林用作抵押的古董碟並非如他估價般高,希望他盡快還錢,以便將古董碟退回。
被告林秀峰昨缺席聆訊。代表原告恆輝財務有限公司的律師在庭外指,他們為林用作抵押的古董碟進行估價,比林提供的價值低,但拒絕透露詳情。案件編號:HCA168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