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她一直以為,同性戀是罪。明明喜歡女孩,卻要嫁給男人。相信婚姻可改變性取向,結果婚後出軌,再愛上女人。痛苦半生,她選擇跟丈夫離婚,向家人吐出真相,再辭去教會工作,因為信仰告訴她,要坦誠面對自己本相,要「行在光明中」。解開了宗教枷鎖,還有子女這關口未過。她期望有一天能親口告訴女兒:「媽媽是同性戀者。」
從沒放棄當神職人員
如果可再選擇,Annie(化名)不會結婚,「前半生學做一個女人,唔係真正嘅自己」。結婚近廿載,離婚收場,對女兒最是愧疚,「唔能夠陪伴佢成長」。數年前分居,前夫跟女兒解釋,「媽咪為實現理想,唔能夠同我哋一齊住」。臨走當日,她送女兒上託兒所,一眼也不敢回望,「一路喊唔停」。豁了出去,她甘願承受,「往後日子我只想為自己而活」。
Annie今年40餘歲,在基督徒家庭長大,未滿月已受洗,父親還給她改了一個中文聖名,希望她將來成為神職人員,但她小學已喜歡女孩,「見到女仔就想追」,自幼卻被灌輸同性戀是罪,「返到屋企就懺悔」。中學念女校,開始拍拖,「冇一個係男仔」。當時她自覺污穢不堪,惟無法自拔,「身心靈被撕裂」。
信仰一直跟性向角力,在外國留學和工作,Annie有位拍拖多年的女友,對方突然結婚,她氣憤,但更累,「想行番條好路」。重投男人懷抱,「信仰上係一個正確決定」。她跟同是教友的男友結婚,婚後一年出軌,再愛上女人。婚外情維持了幾年,世俗不容,信仰喝止,這次她主動離開,回港讀神學,「要洗心革面」,更誕下女兒,「覺得咁先係完整」。
她曾以為,同志身份是一道痊癒了的傷疤,「唔會再痕再癢」,但原來是一顆種子,「遇上合適氣候就會再萌芽」。回港念神學,她說像戒毒,「唔再掂毒品」,卻發現原來同志無罪,「已經為自己鬆綁」。數年前遇上現任女友,她不再自欺欺人,在丈夫和家人面前出櫃,妹妹不再親近,姊姊患上抑鬱。
Annie在教會工作,位高權重,訪問也是在教堂進行。Annie說,從沒放棄成為神職人員。但這裏容不下一位同性戀者,「(教會)離婚都唔接受,何況係同志?」她毅然辭職,但對女兒卻於心有愧,後悔把她生下來,「佢唔使有一個同志母親」。女兒一直憧憬,母親是長髮穿長裙,現實卻是相反,「我話畀佢聽,媽咪係中性」。待女兒年紀漸長,就會向她說出真相,「如果唔接受,我會尊重佢選擇」。
盼獲女兒無條件接納
母親是同志,對女兒公平嗎?「我都想問番上帝,點解我係同志?」Annie說,出櫃至今,生命像被吞噬,拋夫棄女,受萬般指摘,她坦承做錯,「唔應該進入異性婚姻」。苦苦掙扎半生,她慶幸終能跳出傳統信仰枷鎖,「我係有得揀,只要為後果負責」。前半生都戴上面具,她說:「今後要忠誠面對自己」;最希望有一天,能聽到女兒說句:「媽咪無論你係點,我都好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