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暴跌 DR裁員兼拖遣散費 <br>被炒員工擬循勞審處索償

生意暴跌 DR裁員兼拖遣散費 
被炒員工擬循勞審處索償

【本報訊】DR美容集團毒針事故發生後,疑因客源大減、生意暴跌,近月向前線銷售人員開刀,被裁員工更遭資方無理拖欠遣散費;有被裁員工向勞工處求助,因資方拒絕接受勞工處調解,被迫展開漫長法律程序,循勞資審裁處追討約3.4萬元遣散費。
記者:林社炳 鄭啟源

區小姐09年1月入職DR美容集團屬下公司,擔任電話銷售員,推銷美容服務。入職初期月薪、獎金連佣金,每月收入約1.1萬元。去年8月,她獲晉升為行政助理,月薪增至1.25萬元;但資方要求她重新簽訂另一份僱傭合約,簽約時發現聘用她的公司,是集團屬下另一機構。

毒針事件後客戶流失

而毒針事件爆出後,陸續有銷售人員辭職或被解僱。區小姐指上月接獲公司通知,指毒針事件後,公司接獲不少投訴及查詢電話,着她不要接聽,所有投訴及查詢均要交由更高層人員處理。同日,上司即以口頭方式通知她裁員消息,「佢仲話希望日後再有合作機會」。惟離職時,遣散費及代通知金均存在爭議,資方只向她發放相當於七天工資的代通知金,並以她在新公司未做滿兩年為由,拒絕支付遣散費。
區小姐說,過去一直在DR美容集團旺角辦事處上班,入職3年8個月,只為DR推銷美容服務;早前放年假時,年假總數亦以她入職滿三年計,不明白資方在處理解僱賠償時,為何會將年資分開計算。她不滿資方做法,向勞工處求助,根據勞工處的計算方法,由於她一直在同一集團工作,遣散費連代通知金應為約3.4萬元,較DR支付的3,190元多出近10倍。勞工處昨安排區小姐與資方代表調解,但資方代表無出席,她決定循勞資審裁處追討賠償。
據了解,DR美容集團在毒針事件後,大量客戶致電要求退款,銷售員「落足嘴頭」雖成功說服部份客戶繼續使用DR服務,但客量大不如前;集團正計劃削減分店數目,將客人集中到旺角店。
DR美容集團發言人聲稱會根據勞工法例向有關僱員發還遣散費等賠償,昨晚並聯絡事主,表示願意支付欠款了事。

毒針事件發生後,DR美容集團流失大量客戶,生意大跌。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