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
全港現有19間強積金受託人,但常被批評表現差勁,基金回報低、收費貴。積金局接受顧問報告,建議政府引入非牟利受託人,如工會或社企,提供簡單及低收費的強積金計劃。職工盟和工聯會均批評本地工會沒足夠財力,難成受託人,轟其以「虛招」迴避由政府成立公共受託人的訴求。
與銀行合作或淪傳銷員
積金局主席胡紅玉表示,美國、澳洲等國家,均有工會或社企成立退休金受託人,不一定要由政府主導。她多次強調,成立受託人必須有足夠的資金,以及熟悉強積金運作的人才,但她坦言,本港「冇社企、工會可做到」,建議非牟利經營者與銀行協商,參與強積金管治運作或成非執行董事,增加僱員的議價能力。
「政府有責任做公共受託人,先係最公道做法。」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指出,外國工會資金以千萬元計,本地工會不能相提並論,由政府成立公共受託人,才有足夠財力和減省行政費,且可以外滙基金作投資工具。他又批評,鼓勵工會與銀行合作,變相工會成傳銷員,去替銀行推銷投資產品。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