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捲偷步賣樓風波而無限期休假的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在政府推出穩定樓市措施前連沽兩個西半山寶華軒單位,其較遲放售的寶華軒14C單位,買賣雙方原來罕有地跳過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直接在10月10日簽訂正式買賣合約,比更早成功放售的14B單位還要早一天,再被質疑是急欲放售單位。
訂明直接繳付「大訂」
政府在10月26日宣佈推出樓市辣招打擊炒風,林奮強率先成功放售的寶華軒14B,於9月20日跟買家周唯熹簽訂臨約,10月11日才簽訂正式買賣合約。
然而,林較遲脫手的14C單位則跳過簽訂臨約的慣常做法,直接在10月10日跟買家林詠常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即距離辣招措施只相差16天,合約更訂明買家須直接繳付「大訂」,並須在本月12日前完成交易及繳清餘額,似要在短期內盡快把單位脫手。
寶華軒14C單位的買家是持香港身份證的林詠常,是中大聯合書院舊生,她與丈夫劉少榮在中大成立「林佰平及林陳姲妮暑期留學獎」,資助書院學生在暑期到外地作交流考察。